水是生命之源,更是城市運行的命脈。城市公共供水凝結著勞動成本,已經從普通自然資源轉化為受法律保護的商品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供水條例》,盜用城市公共供水不僅浪費寶貴資源,更是一種違法行為,可能構成犯罪!今天,讓我們一起來了解相關法律知識,共同守護這份公共財富。
一、什么是盜用城市公共供水?
城市公共供水是指自來水企業通過管道及設施向單位、居民提供的生活、生產用水。供水單位與用戶之間形成合同關系,水作為“公私財物”,受《刑法》保護。盜用水行為是指用水戶為逃避或少交水費,采用隱蔽或非法手段不計或少計用水量。這種行為不僅損害公共利益,還可能導致水質污染或供水設施損壞,影響整個社區的安全。
二、常見盜水行為及危害
以下行為均屬盜水,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刑事責任(如《刑法》中的盜竊罪或故意毀壞財物罪):
1、擅自在公共供水管道上盜水:包括未獲供水公司(水司)同意,私自在管道上打孔、連接取水裝置,或在表前非法接水、私自裝表用水。此類行為破壞管網系統,易引發漏水或水質問題。

2、嚴禁未經供水單位許可,擅自從城鄉公共供水管網直接取水。除消防演練及火災撲救外,禁止擅自開啟消火栓等消防設施用于綠化、施工作業、生產經營或生活用水。

3、嚴禁私自拆動、改裝、毀壞結算水表或者干擾結算水表正常計量:指通過非法手段,私自拆除,改裝,毀壞結算水表,造成水表少計量、不計量的行為。非水司工作人員不得私自拆除水表及閥門鉛封,不得私自更換水表,也不得私自遷移水表。

4、禁止擅自將自建設施供水管網系統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系統連接:指將生產用水管網(特別是生產或使用有毒有害物質)、自建的供水設置與自來水供水管網直接連接的違法行為。深井水管網,生產用水管網不得與自來水管網直接連接,一旦造成水質污染,將追究法律和經濟責任。

5、禁止擅自挖掘、占壓、拆移供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:指未經水司同意,擅自挖掘,遷移,偷盜、占壓供水管道及附屬設施的行為。特別是破壞管道正常供水、圈占管道及水表的行為。

三、法律后果嚴懲不貸
盜水行為絕非小事!根據《城市供水條例》和《刑法》,對盜用公共供水或故意毀壞設施者:
情節輕微者,可能面臨行政處罰和經濟賠償。
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,將按盜竊罪或故意毀壞財物罪追究刑事責任,最高可判刑。
對于擅自使用消火栓,《消防法》第六十條明確規定:損壞或擅自拆除消防設施的,單位最高罰款5萬元,保護消防設施人人有責。
四、您的行動至關重要——及時舉報,共護家園
保護水資源是每個人的義務。如果您發現任何盜水行為(如上述擅接管道、破壞水表、非法啟用消火栓等),請立即舉報!您的舉報能幫助我們迅速制止違法行為,保障供水安全和水質純凈。
舉報方式:
電話:7821332(客服中心)
舉報內容:請提供具體地點、行為描述及相關證據。
讓我們攜手行動,杜絕盜水,珍惜每一滴水!宿松縣松茲自來水有限公司與您共建安全、節約的用水環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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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7月11日